飞翔

真名冥王星,一个典型的白羊座男孩。
性格冲动,情绪燥郁无常;敏感,却不拘小节。

爱说话,所以当了辩手;
喜欢写作,所以是文字DJ;
喜欢乱掰,所以是博客。

有家人、有一群贴心的朋友、有一群可爱的学弟学妹学长学姐的陪伴。
会更加努力,活接下来的100年,1000年。/更多<关于冥王星>

Tuesday, January 5, 2016

5/1/2016 新年新希望 vs 在星洲日报言路版的处女作

1月1日过了几天,现在才开始回顾2015,想展望2016应该还不曾算太迟吧。


2015对我而言,最大的记忆点莫过于高阳国中辩论队夺得了精辩殿军,还得了评审推荐大奖,而且还得了兴安杯亚军,有幸进入全国赛。这一些都是当时候在中学时期的梦想啊,现在学弟妹终于帮忙实现了。

2015,很多事,很多物。依旧很感动,依旧很开心,依旧很悲壮,依旧很悲哀,依旧很美好。

看回去自己在电脑桌面上给自己写下2015年的目标,完成了几个?(才发现我也没有为2014作回顾(笑)

- 带高阳进入决赛(感恩这项凯旋帮忙完成了)
- 完成小说
-完成毅华的会歌
- 拿 Dean List

嘿,其实就这四个短短的几个字耶。但,除了第一项,其它的都没有完成。而且第一项还不是自己完成的。呵呵。

或许,其实自己给自己太高的期望了。

或许,其实自己的能力没有很强。

或许,其实自己太放纵自己了。

或许,其实自己态度真的有问题。

是,承认吧。没问题的。

2016,人生步入22岁。

今年要做的事情很多,尤其是辩论——国大和高阳。

还有自己的梦想。

梦想留给自己吧。

今年的目标很简单。

- 存钱明年旅行
- 多写文章投稿,继续完成小说
- 为辩论队付出一些
- 多回家

知道自己很忙,可是只要不忘了,要为梦想踏出几步。
哪怕那些步伐很小,小到微不足道,
哪怕很累,但至少还努力过不后悔。

在电脑桌面上写的:希望每天叫醒你的不是闹钟,是你日夜追寻的梦想。

希望可以实现。


小弟2016年投稿,生平第一次投稿评论,第一次在星洲日报言路版见报。
这是好的开始,要继续。

* 那个,大家看到广告就帮忙点点吧!(贱

冥王星‧自衛的限制

(星洲日报  2016年1月5日 言路版)

登嘉樓一名巫裔男子早前在住家刺死一名企圖爆竊的匪徒,結果被控謀殺罪,案件引起千層浪。因此,廣大民眾跳出來為祖基菲里伸冤,認為自衛殺人不應該被控,甚至還在臉書成立了“拯救祖基菲里”的專頁。隨後,當律師出面解釋關於自衛在刑事法典第99(4)條文的限制時,網民隨即炮轟該律師。

從這起事件,我們不難發覺,社會大眾對於法律的瞭解不深。其中,一個網民自製的搞笑漫畫描繪一個搶匪想要進屋搶劫,屋主卻只能無奈地說:“請進吧!”首先,網民忽略了一個人在還未被法庭宣判有罪前,他只是一個嫌疑犯或被告。而警方扣留嫌犯,讓檢察官控告,純粹是一個司法程序,因為嫌犯殺了人是事實,而到底這個“殺人舉動”是否合法、屬不屬於正當防衛,則是需要經過這些程序後,交由法官聆審,再作定奪的。因此,基於不瞭解嫌犯不直接等於犯人,扣留嫌犯不等於嫌犯有罪的原理,大眾一開始的質疑和指責方向就出了錯誤。

接下來,律師、總警長發表意見,稱自衛是有其限制的。沒有錯,刑事法典第96條文說明了自我防衛是無罪的。但第99條就說明了自我防衛是有其限制的。其中,第99(3)條文指出:如果被告在有時間得到警方或相關單位的幫助和保護時,自衛是不允許的。而第99(4)條文指出:所謂的自衛權不能超出應當的範圍。律師給出的例子是:屋主被持刀的匪徒攻擊時,若一刀將匪徒刺死,那便是自衛;若屋主連捅匪徒3至4刀,即刻被解讀為蓄意謀殺,可被控謀殺。這時候,民眾質疑:難道情況危急,我們還需要判斷匪徒時候能構成生命威脅嗎?難道人民都是有學武術的人,可以一刀捅死劫匪嗎?在這裡,民眾誤會了律師的意思。該律師所說的是該動作可以被“解讀”為蓄意謀殺,不代表直接等同於謀殺。

況且,值得我們深思的是:為甚麼法律底下,需要限制我們自我防衛的權利?的確,劫匪或許罪該萬死。但,有沒有一種情況是:劫匪被受害者因自衛而捅了一刀,已經無力反抗了,然而受害者卻繼續對劫匪進行攻擊?這個時候,受害者自衛行為的意圖就不純粹是要自衛了。這時,法律也應該給予這名劫匪相當的保護,對這名劫匪而言才叫公平。

很多時候,社會充滿了許多所謂“正義”的聲音。但,大家似乎忘了,在我們高喊正義,打著正義的旗幟批評司法的時候,我們的理性思考呢?

正義從來不是你我說的算。正義更不是我們單憑媒體的幾個字的標題和文字就能夠下判斷的。無論在哪裡,刑事案件往往都是錯綜複雜的。法官在下判前,看的不是媒體上簡單的標題和內容,而是得看整個案件裡頭證人的證詞、律師的辯護、還有實際情況等等的綜合考量才能做出判斷的。或許祖基菲里在這個案件裡頭沒有錯,但是,若我們因此而認為所有的自衛都應當被視為合法,那麼在未來,若有人以自衛為理由而進行謀殺,是大家所能承受的代價嗎?

筆者觀察到,很多網民在面對類似的事件,有人嘗試給予解釋時,網民都是跳過份析者的分析,直接繼續辱罵當權者,甚至是分析事件的人事的。
好比這起事件,當律師嘗試解釋關於自衛的限制時,卻有網絡暴民攻擊說:“說得簡單,因為受害的不是你”之類的話。

言論自由之所以可貴,是因為在言論和言論之間,可以有思想的碰撞。然,當言論被情緒充斥,而成為非理性的話語時,就會無形中形成網絡霸凌。這對民主素質的提高是沒有幫助的。因此,加強民眾對法律的基本認識乃當務之急。這樣,在未來面對類似事件時,社會大眾能夠更加理性的判斷事情的是非對錯,不會在網絡上進行不必要的爭執,形成網絡霸凌。這才是一個真正正義、民主的社會。

(星洲日報/言路‧作者:冥王星)

出处:http://opinions.sinchew.com.my/node/38716?tid=38



1 comment:

  1. 哇……文章在报刊。太酷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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